“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然而易某某怎么也没想到由于自己在索要钱款时的一时冲动,用喝水的瓷杯将刘某某的右手手肘打伤,结果不但没要到钱,反而因涉嫌殴打他人被行政拘留五日。
2017年6月20日16时许,家住冷水江市布溪青园社区某小区居民刘某某电话报警称:其被一名外号叫“易小子”的男子殴打致伤。接到报警后,分局值班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展开调查处置,并将双方当事人口头传唤至公安机关询问调查。
经查,该外号“易小子”的男子真名叫易某某,40岁,无业人员。当天下午,易某某到冷水江市布溪某房地产公司找该公司老总刘某某追讨债务,被刘某某拒绝后,易某某认为刘某某是在敷衍自己,因而顿生怒气,语带情绪,随后,双方发生争执进而引发冲突,冲突过程中,易某某拿起瓷杯将刘某某右手手肘打伤。刘某某见自己受伤,遂打电话报警。
在调查清楚案件事实后,民警考虑到双方是同一社区居民,事情又是因经济纠纷而起,就打算协调双方,看能不能调解此案。但刘某某见易某某的态度依然蛮横,不同意调解,就拒绝接受易某某亲朋戚友的赔付,坚决要求民警依法处理。
目前,冷水江市公安局依法给予违法行为人易某某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2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