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是事关民生的重大决策和重点项目,都要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评估,避免出现‘政策一出台,矛盾跟着来’的被动局面。”
“让群众学会运用法律调处利益关系,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力求‘群众的问题首先由群众协商、群众的矛盾首先由群众化解’。”
新快报讯 昨日,全省依法化解基层矛盾现场会在中山市召开。省委书记、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汪洋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要用法律手段化解社会矛盾
汪洋在讲话中指出,依法化解基层矛盾是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的基石。他强调,依法化解基层矛盾,必须有效发挥法律在维护公民合法权益、调解社会矛盾和冲突的功能作用,正确处理好四大关系。一要处理好维稳与维权的关系。维护宪法赋予公民的合法权利,以保障权利促进相对的利益均衡,以利益的均衡求得社会的稳定。二要处理好法、理、情的关系。以当事人的利益关系为主线,以法律为准绳,通过调解等方式,寻求法、理、情的有机统一,既不能简单、机械执法,更不能以情代法。三要处理好经济手段、行政手段与法律手段的关系。在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情理等手段的同时,注重运用法律手段化解社会矛盾,防止矛盾激化。四要处理好信访与法治的关系。坚持依法信访、阳光信访,努力引导广大群众树立对法律的尊重和敬畏,依法表达和解决利益诉求,共同维护良好的信访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