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催款活动中,具体运用“杀一儆百“这一兵法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应明确此计在什么情况下使用。
在数量上,当债权人面临的债务人不止一个而是有好些个,而债权人又没必要、没时间精力一一去对付他们时,这时可以考虑使用杀一儆百兵法。
应该选择好这个要杀的“一”。
选准这个“一”非常必要。选准了,确可以起到威慑他人的作用,选择不准,则达不到预期的效果。
第三、选择好要“杀”对象后,这时应考虑用什么方法来“杀”。
普遍情况下,可以考虑用述例子中所用的方法,向法院起诉。通过法院来审理和宣判一是具有权威慑力,二是右以通过张榜公告晓谕众人,向其余债务人传信息。
第四,“杀”了“一”后,债权人应及时将此信息通过各种途径反馈给其余债务人,并以“一”的结局来警示迫使其他债务人还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