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实名举报司法干部替人讨债

来源:中国讨债网   时间:2017-06-22   点击:

  近日,市民肖斌实名举报株洲市司法局干部以恐吓威胁、扣押车辆等方式替人讨债。记者调查得知,涉事一方确为株洲市司法局公务员刘建国。对于举报内容,刘建国回应称,他只是去作证的,并未以恐吓威胁来讨债,也未扣押其车辆。目前,株洲市司法局正在调查此事。

    举报人:

    “遭威胁,豪车也遭扣押”

    肖斌在株洲芦淞区经营一家餐馆,与水产供应商游某发生经济纠纷,去年3月,经法院判定,认定肖斌偿还游某50万元,截至目前,已偿还20万元。

    “欠的钱,我会想办法还掉。”肖斌说,2月份,债权人游某和株洲市司法局工作人员刘建国找到他,要求其在限期内还清款项,还写了份保证书。保证书上写着:3个月后如果未能还清余款,游某有权将该车作价一万元处理。“保证书是刘建国写的,我名字都写错了,他强行要我签的字,还扣押我的宝马X5轿车。”

    5月25日,因肖斌未能在约定的期限内还清余款,游某和刘建国再次找到肖斌。肖斌用手机偷偷录下了当时的一段视频。

    视频中,先后出现“把你搞进去关起来”、“烟不配烟,槟榔也不配”这类话语,肖斌说,说话男子正是刘建国,他声称全权负责处理两人的债务。“完全超出了一名干部应有的素质,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私利。”正出于此,肖斌决定实名举报刘建国。

    当事人:

    “我只是去作证”

    今天上午,记者从株洲市司法局核实,刘建国确实是该局干部,临近退休。

    “我明明说的是,如果不还钱,就请法院强制执行,才有后面那句话。”刘建国认为,视频内容不全,有删减,只保留了对自己不利的话,刘建国还说,自己并未主动索要烟和槟榔,而在此之前就打好招呼,直接债务中抵扣这些费用。

    “公务员替人讨债,是否合适?”面对记者的追问,刘建国说,“我不是去讨债,只是去作证。”

    “刘是我姐夫的老表,我不懂法,所以才要他做顾问帮忙。”债权人游某告诉记者,肖斌一直未按约定还款,得知刘建国在司法局工作,熟悉法律,于是找刘建国帮忙。他还说,保证书是刘代笔的,而车辆是肖主动提出抵押,考虑到没地方停放,怕损坏车辆,才寄放在刘建国的家中。“事成之后,再请他喝杯庆功酒。”

    目前,株洲市司法局正在调查此事。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果确实存在该问题,他们将严肃处理,也将加强干部自身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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