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我们会遇到这样一种情况,我们把钱借出去然后借款人突然消失了,要账公司是怎么做的?应该去找他的加药继续要债吗?
1、债务有保证人的,其债权应当向保证人追偿
2、向法庭提起诉讼
3、申请宣告失踪,向债务人财产的受托人主张债权
一、债务有保证人的,向保证人主张债权
为保证债权的实现,应当设立保证人。债务不能清偿或者不能清偿的,保证人应当向债权人清偿债务。保证人清偿债务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二、向法院提起诉讼
有的债权人可能会提出这样的问题,显然债务人已经找不到,该如何向法院提起诉讼?事实上,被告下落不明,无法送达法院通知书的,法院会采取公示送达的方式。宣告时,无论被告人是否看到宣告,都视为已经送达。
审判应当缺席进行,法院应当对债权人提出的债权证明进行审查,然后作出判决。判决生效后不能清偿债务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三、申请宣告失踪,向债务人财产的受托人主张债权
债务第二十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同时,《民法通则》第21条规定,失踪人员的财产由其配偶、父母、成年人或者其他近亲属、朋友保管。失踪人所欠的税款、债务和其他费用,由托管人从失踪财产中支付。
当债务人失踪时,这就是收钱的方法。在聚会上面对某人欠钱不还的情况,不要太心慌,否则有办法解困。如果当事人不熟悉如何提供证据等诉讼方法中追讨欠款的问题,可以向上海讨债公司咨询寻求帮助。上海要账公司经验丰富,能够根据您的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从而有效维护您的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