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中,因错过诉讼时效(现行一般只有两年)导致讨债难的情形比较多,但是,现在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获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表决通过,诉讼时效改成三年。本《总则》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改动后的法律条款:
《民法总则》第188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上述新规虽然对很多债权人来说是极大的好消息,但是犬神小编提醒(不是小编在泼冷水):诉讼时效延长固然是好事,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仍要积极,一旦过了诉讼时效,你仍可能讨不回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