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都知道,自然人的权利与义务是始于出生终于死亡的,那么,对于生前没有履行偿还义务的债务人,还有办法将钱要回来吗?有没有相关规定呢?
债务人死亡后,一般都会发生遗产继承,为此我国的《继承法》与相对应的司法解释都对这个问题作了规定。
首先,当遗产已被分割而并未清偿债务时。
如有法定继承人又有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的,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不足清偿时,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放弃继承或受遗赠的,不再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关于继承人分担债务的原则,即继承人之间依其得到的积极财产的比例来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
其中,最重要的是债务不得影响预留的份额。
为体现人道主义,《继承法》第十九条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的遗产份额,不得因债务清偿受到影响。
除此之外,《继承法》还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债务人已死,其伴随的权利义务也消失,但对于债权人来说,债权却还是有可能实现的。现实中很多人随着债务人死亡放弃债权,其实是没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