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借给对方4000元钱,并签有借据。近日,该男子找对方还钱时,对方却矢口否认,导致双方发生肢体冲突,好在民警及时赶到制止了双方的过激行为。
15日晚22时许,市公安局天鹅广场警务站接到报警称,城南新区宏达超市门前有人打架。接警后,在该区域执行夜巡任务的民警张警官带领辅警迅速赶到现场。
经了解,当事双方邹某与占某曾在一个农庄共事,邹某做厨师,占某负责配菜,两人仅限于同事关系,邹某对占某并不了解。今年5月初,占某因经济拮据找邹某借钱,邹某碍于面子,借给了占某4000元钱,并签有借据。近日,邹某找占某还钱时,对方却称自己并未找邹某借过钱,并让邹某拿出借条。邹某将借条拿出来后,占某称借条上的名字与自己身份证上的名字不符,借条不是自己签的。邹某又称借条上的手印是占某所捺,占某却要求邹某去做鉴定。气急败坏的邹某与占某发生了口角,继而发展为肢体冲突,在打斗过程中邹某将占某的鼻梁划破。天鹅广场警务站巡逻民警赶到现场后,及时制止了双方的过激行为,并将双方当事人带至警务站。
民警在核实情况后对邹某进行了批评教育,邹某对自己冲动的行为后悔不已。同时,鉴于占某的伤情并不严重,民警在征得双方当事人的同意后进行调解。最终,双方相互赔礼道歉,邹某赔偿占某150元治疗费,双方的债务纠纷自行协商或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在此,民警提醒广大群众:借钱需谨慎,要债需合法。不要一时冲动,让自己从有理变成了无理。